数据是工作成效的直接体现,是工作谋划的客观依据和重要考量,严格按照程序审批、上报数据,是基本的岗位职责和业务素养。但一些同志在采撷、上报数据过程中,缺乏严谨的工作态度,有的为了虚夸业绩而浮增数据;有的为了减免责任而隐瞒数据;有的为了贪图方便而臆断数据。这些由于责任缺失、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审报批而主观臆断、虚报假报的数据,在效能评定、领导参考、上层决策等各个工作层面上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不良影响。现将两起因未按程序上报数据而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通报如下: 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黄汉毅、县工信局干部陆伟兰违规上报数据的问题。黄汉毅、陆伟兰分别在对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填报数据工作中,没有按照规定程序逐级呈报审批,在未经单位领导和县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数据上报市级业务主管部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黄汉毅、陆伟兰进行立案审查。 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要以此为鉴,切实增强工作的规矩意识和程序意识,切实提高本职业务的大局意识和微观意识,坚决杜绝主观臆断、率性作为、自行其是的不负责任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齐心协力营建我县严谨、科学、负责、流畅的政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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