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支总表 表三:部门收入总表 表四:部门支出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科目)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科目)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表八:“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五、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六、2017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 分裂国家的和其他反革命活动,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检察院内设15个部门:办公室、政工科、案件管理办公室、举报中心、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技术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局、法警大队、驻海渊镇检察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政法编制人数54人,2016年末在职在编人员54人,退休人员22人,协警15人(其中13人为财政供养,2人为费用自理人员),后勤聘用人员5人(均为经费自理人员)。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 843 万元,同比减少59.35万元,同比下降6.58%。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3万元,同比减少59.35万元,同比下降6.58%。其中:经费拨款843万元,同比减少59.35万元,同比下降6.58%;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 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同比增加151.05万元,同比增长24.52%;项目支出75.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同比减少210.40万元,同比下降73.4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八类,其中: 行政运行(检察)科目610.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47%,同比增加75.50万元,增长14.1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科目75.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同比减少180.40万元,下降70.39%。 行政单位医疗科目21.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0%,同比增加2.20万元,增长11.65%。 本年将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科目细化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21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70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05万元,以上合计71.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4%,同比增长10.16万元,增长16.44%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0%,同比增长21.06万。 住房公积金科目42.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9%,同比增长42.13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767.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同比增加151.05万元,增长24.5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90.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3.94%,同比增加46.85万元,增长10.5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3.3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7.81%,同比增加58.30万元,增长37.6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3.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5%,同比增加45.90万元,增长263.9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5.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同比减少210.40万元,下降73.49%。全部是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10万元, 项目支出75.9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八项,其中: 行政运行(检察)科目610.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47%,同比增加75.50万元,增长14.1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科目75.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同比减少180.40万元,下降70.39%。 行政单位医疗科目21.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0%,同比增加2.20万元,增长11.65%。 本年将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科目细化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21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70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05万元,以上合计71.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4%,同比增长10.16万元,增长16.44%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0%,同比增长21.06万元。 住房公积金科目42.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9%,同比增长42.13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767.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同比增加151.05万元,增长24.52%。其中: 行政运行(检察)科目610.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47%,同比增加75.50万元,增长14.10%。 行政单位医疗科目21.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0%,同比增加2.20万元,增长11.65%。 本年将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科目细化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21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70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05万元,以上合计71.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4%,同比增长10.16万元,增长16.44%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0%,同比增长21.06万元。 住房公积金科目42.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9%,同比增长42.1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5.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同比减少210.40万元,下降73.49%。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科目75.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同比减少180.40万元,下降70.39%。主要项目是查办大要案经费、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及中央转移支付检察业务装备县级配套资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3.9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3.90万元,与2016年初预算43.90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7.90万元,与2016年初预算的7.90万元持平,主要是接待来我院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用餐、住宿等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36万元,与2016年初预算的36万元持平,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开展过程中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无预算。 四、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767.10(根据附表5行政运行总计来填列)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及维持日常办公、办案等支出。 五、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12.60万元。 六、2017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固定资产合计1375.42万元,其中小汽车12辆,价值170.34万元,其中已移交车改办封存3台;其他固定资产价值 1205.08万元,包括技术综合楼、“两房”智能化系统、审讯设备、远程接访专用设备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宁明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15日 附件:宁明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预算批复附表(表一至表八) 检察院预算2017(财政局批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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